新能源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推廣;化工產品(不含危險化學品、易制毒品)、電子產品、五金交電、機電設備、裝飾材料、不銹鋼制品、包裝材料、鋼材、建材、礦產品、煤炭(不得在高 展開+
新能源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推廣;化工產品(不含危險化學品、易制毒品)、電子產品、五金交電、機電設備、裝飾材料、不銹鋼制品、包裝材料、鋼材、建材、礦產品、煤炭(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區(qū)內生產、加工及現場銷售不符合本地燃用標準的煤炭)的批發(fā)、零售;園林綠化工程(憑資質證經營)以及其他按法律、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等規(guī)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經營許可的項目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 收起-